博客留言板摘录
By 東方台
尊敬的同修您好!
不能在佛友间宣传自己的生意、拉人做生意等。
请参照师父的开示:
【解答来信疑惑(七十六)】 20151122 佛友中推销保健品,不如理不如法
问:请问一名同修A个人之前服用了一个保健品,过后身体各方面都有了明显的好转。刚开始在共修组只是向几名同修分享这个保健品的好处,那几名同修跟同修A购买了些来服用。现在因为人传人的关系,导致越来越多的同修在共修会找同修A代购保健品了。同修只是纯粹帮忙代购,没有多收任何费用,一切都是照原价售卖。这样一来需要如何处理呢?
卢台长答:这样做已经是不如理不如法,在同修中本来应该念经、谈体会、学白话佛法,而不是推销保健品;就算价格一样,很多人就是借这种方式拿积分,这种就是借佛赚钱,不如理不如法。要马上停止这样的做法,念诵礼佛大忏悔文。
【解答来信疑惑(二百八十一)】 20190122 把自己的产品免费给同修吃,之后同修想买,可否按照进货价收钱
问:我本身是经营养生产品的,有时候同修生病了,我就送给他吃,几次之后他坚持要给我钱,我也只收进货价格的钱。这样做如理如法吗?
卢台长答:这种做法不如法。如果是真心为同修好,就一直免费给他吃,就真的是不敛财;你到最后说只收进货价,你还是收别人钱了,你不是“钓鱼”吗?古时候就有,你身体不好,他先给你一块膏药贴上,然后问你好一点了吗?你说好一点了,他下次就要钱了。不可以的。不管对方提出来要,让他自己去买,你不能给他,你给了就是你变相地把他“钓”上来之后再收钱,就不好。他知道这产品就自己去买,跟你没关系,你就不算敛财。
祝您学佛精进、福慧双修!
东方台秘书处 合十
感恩南无释迦牟尼佛,感恩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,感恩恩师,感恩师兄们。
留言板内容仅供参考,具体以師父相关开示为准!各人业障各人自己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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匿名
尊敬的东方台秘书处师兄好:
辛苦了!
有一位芳同修,看到另一位薛同修的皮肤非常好有光泽(之前芳同修见过薛同修,那时薛同修的皮肤不好),他就问这位薛同修,你的皮肤这么好是抹了xx膏吗?薛同修说不是用的xx膏,是用的另一个产品。然后这位芳同修就问她用的哪一款产品?薛同修就给芳同修介绍了用的什么样的产品,芳同修最后想买一套产品。薛同修就拿了一套产品给芳同修,只收了本金。请问薛同修这样算不算敛财呢?感恩 合十